耳鸣(tinnitus)是指在周围环境中无相应声源或电刺激存在的情况下,患者自觉耳内或颅内有声音的一种主观症状;常伴有睡眠障碍、心烦、恼怒、注意力无法集中、焦虑、抑郁等不良心理反应,在临床常称为主观性耳鸣。但也有另一类耳鸣,不但病人自己能听到,他人也能够听到,相对于“主观性耳鸣”而言,后者被称为“客观性耳鸣”,如肌肉痉挛声、血管搏动声、血液湍流声等等,但临床上针对来就医的耳鸣患者多指伴有不良心理反应的“主观性耳鸣”,本文仅涉及主观性耳鸣。
耳鸣的分类方法很多,除上述所说客观性和主观性耳鸣外,从时间特征上分急性(3个月以内),亚急性(4个月-1年)和慢性(1年以上);还可以按病变部位分为外耳、中耳、内耳、听神经、脑干或中枢听觉通路性耳鸣;根据是否耳源性原因导致的耳鸣分为耳源性耳鸣和全身源性耳鸣;还可以根据听力学测试结果、病因、代偿情况等进行分类。
近两年有学者对耳鸣的分类提出新的看法,认为可以找到相应病因的耳鸣,如梅尼埃病、中耳炎、突发性耳聋、耳毒性药物、噪声性聋以及其他全身疾病等引起的耳鸣均应按其病因进行命名,而找不到病因的耳鸣,命名为“原发性耳鸣”。相信通过对耳鸣认识的不断深化,耳鸣会有更合理实用的分类方法。
国外流行病学调查显示人群中有10.1%~14.5%的个体存在持续的自发性耳鸣 [1~4],而仅有3%~4%的严重耳鸣者到医院就诊[5]。国内关于耳鸣患病率的调查甚少,仅江苏省的调查发现≥60岁的1149人中,耳鸣患病率为29.6%[6]。我科统计2007~2008两年间耳鼻喉科就诊患者中以耳鸣为第一主诉的患者有1240例,约占全年耳鼻咽喉科门诊人数的7.5%。从国内外各项调查我们可以看出耳鸣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人们工作、生活和精神压力日益增加、生活环境噪声污染及人口老龄化等因素的影响,耳鸣发病率呈逐年升高的趋势,而我们仍然束手无策,因此这就迫切需要耳科工作者对耳鸣的基础和临床研究给予更多的关注,从1、耳鸣的发病机制,2、耳鸣的病因、诱发和影响因素,3、耳鸣相关检查,4、耳鸣的诊断,5、耳鸣的治疗,6、耳鸣的疗效评估等角度来重新认识耳鸣以主动适应这种疾病谱的变化。
展望:耳鸣之所以成为耳科学三大难题之一,根本原因在于其发病机制不清,病因复杂,没有客观的检测指标,无特效药物和治疗方法!所以要特别加强对耳鸣发病机制研究,只有找到耳鸣发病机制才能为耳鸣的治疗带来希望。我国的耳鸣基础和临床研究整体水平均落后于国外而且对耳鸣认识、临床疗效评估也较混乱,但是从2006年起,我们已经有了每年一期耳鸣的国家级继续教育学习班、开辟了耳鸣论坛、出版了多部耳鸣专著译著,各级杂志定期为耳鸣建立重点号等,这些措施为耳鸣的基础和临床研究成果提供了展示、交流和共同提高的平台,必将促进我国的耳鸣研究事业的发展,创造出我们自己的诊疗体系。